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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14年9月1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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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党组书记、审计长刘家义接受访谈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关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审计署党组书记、审计长刘家义做客我们“在线访谈”,与各位网友展开交流。刘书记,您好!

刘家义:大家好!主持人好!

主持人: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单单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各级党组织要紧紧扭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在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党的领导。刘书记,您作为审计署党组书记,首先请您谈一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

刘家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以卓越的政治智慧、坚定的政治立场、顽强的意志品质,旗帜鲜明地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而且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当中的一个关键的举措。所以,我体会,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鲜明的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思想非常深刻、内容非常丰富、逻辑非常严密,它既是党的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也是我们党探索执政党建设规律的重要认识成果,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重要体现。

与此同时,党中央持续保持高压、深入反腐态势,果断查处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得到了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提出各级党组织应更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我记得《条例》的第一百一十四条专门对这个作了规定,明确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处分规定。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范围上就更广了、在标准上就更高了、在责任上就更大了、在要求上就更严了,这对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也是一个必然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从严,要害在治。对此,我有这么几点具体的体会:

第一,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分内之事、首要之责。任何一级组织、任何一个团体都不能代替党组织来抓全面从严治党。抓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组织责无旁贷,是第一位的责任。所以我们经常讲,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就是失职,不会抓全面从严治党就是不称职,抓不好全面从严治党就是渎职。

第二点具体体会,就是落实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有力措施。如果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所以在实践当中,在学习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中,我们体会只有把主体责任层层落靠、层层压实,才能有效地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才能真正避免“口号在党委、工作在纪委”的问题,才能够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管党治党真正走向“严、紧、硬”。

我的第三点具体体会,就是担起“第一责任”是“一把手”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双重责任”。我体会它有这么几个层次。特别是落实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有利于把落实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要求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促使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形成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把这个责任牢牢地主动扛在我们的肩上。

总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推动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形成高度的政治自觉、党性自觉、行动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地扛在肩上、牢牢地抓在手上、扎扎实实地落到地上。

主持人: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刘书记,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审计署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的一些做法和实践,以及还有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刘家义:这些年来,我们在学习党章党规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当中,始终强化“抓好党的建设是最大政绩”的政治意识,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抓紧、抓牢、抓实、抓细。按照中央的要求,按照党章的规定,从审计署工作特点和队伍结构的特点来开展工作。具体地讲,有这么几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第一个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审计署党组和各级党组织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做到总书记要求的始终忠诚于党、始终对组织坦诚、始终正确对待权力、始终牢记政治责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

我们在工作中的第二点做法,就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理论武装,我们认为是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方面。我们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我们倡导并坚持署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共组织署党组中心组学习将近20次、专题学习10多次。

我们的第三点做法,就是坚持主题引领。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牵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先后开展了“重读党章、重温誓词、重新宣誓”、作风改进年、深化纪律执行年等主题活动。党的十八大以来,署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议题有90多次。

第四个方面的做法,就是层层传导压力。全面从严治党,不是哪一级组织的责任,而是各级组织都得抓落实。所以,署党组制定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130多项,对署党组、党组各成员、党组书记,各特派办分党组,各基层党组织、纪检组织和班子成员,以及署党组派驻纪检组长,分别要履行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行逐级分解,同时还建立了署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协助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这么一个工作格局。

第五个方面的做法就是坚持问题导向。要解决问题,这是管党治党、从严治党最根本的目的。我们组织的各项学习、各种活动、相关会议中,都是坚持从问题入手,认真查找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第六个方面的做法是强化考核激励。主体责任到底落实的怎么样,最终要检验。我们坚持每年述职的时候要述党建、评议的时候要评党建、考核的时候要考党建、任用干部的时候要看党建,每年对各单位党组织工作进行考核检查,每两年通过考核开展一次“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来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我们对各单位考核中,如果一个单位其他方面都很好,但在党的建设方面不行,就实行“一票否决”。

第七个方面的做法,就是形成从严治党的合力。署党组积极认真接受中央纪委驻审计署纪检组的监督,我和我们的纪检组长经常沟通、谈心、交换意见。我们新任纪检组长是今年初刚到审计署工作,来的时候我们两个第一次交换意见,我就跟他提出来,你作为中央纪委派驻审计署的纪检组,按照党章规定,你的第一责任就是对审计署党组、党组成员尤其是党组书记进行监督,这就是王岐山同志讲的“探头”。第二位责任,我体会才是对我们的司局长进行监督。纪检组主动把监督融入到我们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同时,我们也充分发挥署内巡视和署党组派驻各单位纪检组、纪检组长的作用。

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和落实中,我感觉到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有这么几个方面:

第一是思想理论建设还不够。习近平总书记讲,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从审计署现在的情况看,制度这一手比较硬,但思想这一手还跟不上,特别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思践悟还不深透,抓思想理论教育还很不到位等。

第二个方面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层层传导不到位。主要是适应审计工作和审计机关实际来落实主体责任的措施还没有精准落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在抓党的建设上,还存在上严下宽、上紧下松的现象。

第三个方面是我们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还不够,监督还不严。比如,我们发现一些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章规定,基层党组织的任务有八个方面,我们一些基层党组织在某些方面作用还没发挥出来。

第四个表现,就是有的领导干部对抓从严治党认识上还有差距。比如,有的领导干部片面地认为自己分管审计业务,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抓党的建设应当是“一把手”的事,是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的事,是纪检组长的事,“一岗双责”没有完全落到每个人的头上。个别单位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识也还不到位,甚至有个别人认为我们已经很严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已经过度了,等等。目前,中央巡视组正在对审计署党组开展专项巡视,对这次专项巡视,我和署党组的同志发自内心地拥护。我们将借这次巡视的东风,进一步查找存在的问题,逐项逐条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主动整改、即查即改、立行立改,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要更好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主持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丰富实践的深刻总结,同时也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刘书记,审计署党组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刘家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监督执纪强调,“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做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四种形态”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共性规律,沿着从量变到质变的轨迹,给出了由轻到重的因应之策。这也体现了毛主席当年讲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我体会,“四种形态”科学回答了“用什么执纪、为什么监督”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于把纪律挺在前,执纪必严,以纪律建设推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丰富实践价值。

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署党组坚持以“三严三实”标准和要求,从严治理审计队伍,努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我们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来说,有这么几种做法:

一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我作为署党组书记,每年都要与党组成员、司局长、纪检组长以及部分副司局长、处长等谈心谈话,大致上每年谈心谈话都在200多人次。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都坚持每年与副职领导、处级干部谈心谈话。对苗头性问题我们坚持早发现、早指出、早纠正。

二是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批评和自我批评常态化。在日常工作中,署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司局负责人之间,基本上都能够坦诚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上,署党组成员会前充分交换意见、开展批评,真是做到了“红脸出汗”,会上相互之间批评也比较火辣。这两次民主生活会,署党组成员相互提出的批评意见,第一次有70多条、第二次有90多条。

三是查找不足常态化。2013年初,署党组就决定开展了“查找不足、整改提高”专项活动,首先是采取群众提、个人找、集体查、领导点、会议评等方式查找,署党组集体听取每一个司局、每一个单位汇报,每个司局领导班子都是当着全司人员的面汇报存在的不足。署党组一共听取了67个单位的汇报,每个单位半天时间,听完汇报后,署党组成员当场对每个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逐一进行点评,一共对226位司局级干部进行了点评。在点评中,不摆成绩,直奔主题,一针见血点问题。有的同志当场就眼泪汪汪,有的同志下来以后讲,这么多年没有经历过这个,没有想到我还存在这么多问题。大家都感到在思想上做了一次大扫除。通过这次活动和点评,大家不仅没有形成顾虑,不仅没有形成隔阂,反而精神更加振作,同志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署党组又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谈心交心、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向全署干部职工征求了400多条意见和建议,归纳起来以后,制定了89条整改措施,积极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我们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全署“不严不实”问题大检查,署里组织了160多人、20来个检查组,对全署70个单位逐个开展检查。通过这次大检查,检查组向署党组提出意见建议25条,向各单位提出意见建议51条。今年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署党组和各单位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署党组经研究决定,今年第四季度要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照合格共产党员标准进行民主评议,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四是严肃监督执纪问责。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穿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这些年来,审计署党组对违纪违法行为从来不护短、不遮掩,更不粉饰;对处理的违纪违法问题我们都在署内通报,真正起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的作用。我初步回顾总结了一下,党的十八大以来,署里有2人因触犯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当然事情都是发生在十八大以前,有9人因违反党纪受到了党纪处分,有32人因违反审计署制定的工作纪律等受到政纪处分,24人因工作失职被追责问责。

主持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刘书记,审计署肩负着审计监督的重要职责;同时审计署也有一些自己的特点,比如说工作范围广、领域宽,审计人员长期都分散在各地进行审计。在加强对审计监督权行使制约,确保审计监督权正确行使方面,审计署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刘家义: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也不具备天然的“金刚不坏之身”。审计人员在履职过程中,也面临着种种诱惑。特别是随着审计力度的不断加大,审计作用的不断发挥,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一方面面对各种威胁、恐吓、诱惑,另一方面也很容易成为一些不法分子、违纪违规者“围猎”的对象;再加上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工作范围广、领域宽,分散作业比较多等,审计署18个特派办,加上署机关、派出审计局共3000多人,每年都有200多个审计组在外面工作。这支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怎么样、履职尽责怎么样、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怎么样、加强党的建设情况怎么样,始终是我们极其关注的一个问题,审计监督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确实存在。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强化对审计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我们始终扎紧约束和规范审计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加强对审计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审计监督权力始终在法治、规范、科学的轨道上运行,始终在被监督的状态下运行,为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坚实保障。具体地讲,我们的做法主要有:

第一是加强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教育。我们始终把这个专题教育放在重中之重。以现实中审计系统内外的一些违纪违法案例为基础,深入剖析挖掘,形成一篇案件分析报告、一本案例汇编、一部警钟长鸣短片、一项投资审计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调研成果、在审计署内网开设“半月一片”警示教育专栏的“五个一”警示教育素材。总结剖析2008年至2015年全国审计机关256起有关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特点和反映出的主要问题,一项一项地分析,通报给全国审计机关加强警示教育。我们将《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汇编》和相关教育读本作为审计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向全署审计干部发放《审计署工作人员纪律手册》,以口袋书的形式,随时揣在兜里面,每个人随时都可以拿出来看一看。同时,我们坚持每年对新提任司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另一个方面,对审计人员的家属开展教育,既教育家属,也用事例、家属来教育我们的干部。

第二是严格规范审计行为。根据审计工作点多、面广、线长、人员分散的特点,我们始终牢牢把住审计项目组织实施,也就是现场审计这个关键环节,加强对审计人员行为的监督制约。审计工作最核心的就在一线,如果一线失职渎职没有发现问题,或发现了没有报告,那么后面的一切都无从谈起。我们要求每个审计事项一般要有2至3名审计人员共同参与,只要一发现问题,就进入相关程序,参与的审计人员都要共同签字,再往后面的每一个程序、每一个环节,你要想作弊、要想违规,都比较难。为什么?都有痕迹。所以,越到后面,要想把某个问题或事情抹掉,需要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往回返,难度越大。我们始终把抓住审计一线作为重点,制定了严格的审计程序、工作标准、责任体系、纪律规范、考核措施和奖惩办法,包括制定并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审计组重要事项操作指引、审计署特有的“八不准”工作纪律、干预审计行为登记制度等制度。对涉及全国的重大项目审计,我们坚持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工作方案、统一标准口径、统一审计报告和统一对外公布的“五统一”的组织原则。对审计工作流程,坚持审计计划、实施、审理和报告“四分离”,建立起各环节既相互制约又协调有序,一层监督一层、环环紧扣的这么一个工作机制,确保任何一个环节都难以把问题“抹掉”。我们还依托审计信息化手段,将审计全过程的主要风险点都融入流程监控中。同时实行严格的业务考核措施,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晋升、问责的重要依据。

第三是严格实行干部交流轮岗和审计回避制度。我们把交流轮岗作为干部监督的有力措施并形成常态化机制,制定了干部交流轮岗的规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署党组派驻纪检组长任职满5年的必须交流,其他司局级干部任职满8年的必须交流;新提拔的司局级领导干部,除家庭有特殊情况外都要异地交流任职;新提拔的处级干部,大多数交流任职。实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打破了干部“地盘”意识,避免了审计人员特别是审计机关领导干部与被审计单位长期接触,形成一些特殊关系。我们尽可能减少“人情”,从而减少“说情”“打招呼”等干预审计工作的情况。比如说,我们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审计人员如果有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可能损害审计独立性情形的,规定都必须要向审计机关报告,审计机关视情况采取措施,限制这位同志审计业务范围或者调整人员,实行严格的回避。

第四是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里,始终坚持把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来推动审计业务工作。我们制定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暂行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一系列责任制度,明确了署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各级党组织负责同志、纪检组同志的责任;还制定了落实主体责任台账,构建起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我们坚持和完善向派出机构派驻纪检组长制度,纪检组长直接对署党组负责,不分管业务,主要是协助特派办分党组等履行好主体责任,以及对他们的监督责任。纪检组长每半年向署党组报告一次工作,每年要向署党组述职。

第五是持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廉政风险防控对一个监督机关、对一个审计机关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我们深入推进审计机关惩防体系建设,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制定了《审计署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规定》、《审计署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意见》等相关制度规定。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以岗定责、有责必究,明确了审计署所有岗位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共同履行的基本廉政风险防控责任。组织审计署各单位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66个司局级单位制定公开了“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对廉政风险实施分级管理和预警防控,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有7个特派办探索利用科技手段防控廉政风险,开发运用审计现场远程管理和质量控制软件,通过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置,有效防控可能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对实施的审计项目实行廉政巡回检查和回访,署党组派驻纪检组长对审计项目进行巡回检查。比如,前年开展的全国土地审计过程当中,就由驻署纪检组牵头组织了100多人、10个巡回检查组,对每个审计组开展随机抽查,对发现的违纪行为,及时给予了严肃处理。

第六是严格责任追究和终身问责制。我们实行审计质量终身负责制,健全审计质量和审计权力运行过程中的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岗。我们专门制定了《审计署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明确每一个审计人员不认真履行审计职权或者滥用审计职权、徇私舞弊,影响了审计工作,导致国家财产或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把审计质量、审计权力运行情况等作为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比如,某个审计人员原来在处级干部岗位上经办审计事项违反了党纪政纪,或者违反了审计署的相关规定,一旦发现,既使你调出审计署或者提任了,也不仅要依纪依法查处,还要追究你的责任。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始终坚持发现一起查办一起,绝不姑息纵容,包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审计署“八不准”工作纪律要求等,对所有查处的问题都在审计署公开曝光。

第七是强化署内巡视监督。从2010年开始,我们按照中央的规定,开展对特派办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巡视工作,主要就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5年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后,我们及时修订了署党组巡视工作规定,成立署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今年我们组织对全署70个单位开展了全面巡视,实现了署内巡视全覆盖。

主持人:一直以来,审计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也强调,巡视、司法、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是执纪审查的重要源头,要以纪律为尺子,提高分析研判质量。贯彻六次全会的精神,审计署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刘家义: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了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对执纪审查的源头作用。这些年来,我们按照中央的要求,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新常态,牢固树立和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加强了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促进中央政令畅通;注重揭示和反映经济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大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促进深化改革;着力揭露和坚决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打击和预防腐败;同时我们也加大对资源环境保护的审计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在工作当中我们还深化了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守法守纪守规尽责。特别突出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这两个重点,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也就是一手抓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促进反腐倡廉,推进依法治国、惩治腐败;一手抓揭示和反映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机制性问题,促进深化改革。我们主要把握了这么几点:

问责条例就是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问主体责任、追监督责任、究领导责任,一个都不能少。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我们准备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审计署党组反复强调,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三个区分”,就是要区分是主观故意违纪违规还是过失犯错,要区分是政策制度、法规不完善还是有意违规,要区分是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还是以权谋私等,客观审慎做出结论。对于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以是否符合中央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审计的判断标准,鼓励创新举措,积极推进建立包容创新的容错试错机制,积极推动完善有关制度和机制。同时我们还强调,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凡是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凡是重大违纪违法的,凡是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重大履职不到位的,凡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凡是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的,都要坚决揭露查处,大力推动整改问责。

二是坚持聚焦重点、审深审透。不断加大对重点事、重点人、重点环节、重点资金的审计力度,更加有效地发挥审计反腐败的利剑作用。

第一个方面是加强对公共资金的审计监督。我们围绕“减专项、降库存、控‘三公’”的要求,顺着公共资金流向走,重点查处骗取、套取、贪污、侵占国家财政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揭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列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问题。同时对任何地方或单位以“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等为借口拒不整合财政资金的,坚决查处、坚决曝光,坚决推进改革,促进整合,促进管好用好政府的“钱袋子”。

第二个方面是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的审计监督。我们紧紧盯住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权力运行的关键领域和环节,重点揭露和查处行政权力干预交易、牟取私利等违规和腐败行为,促进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机制。这些年来在这方面揭示了一大批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

第三个方面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加大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改革关键环节和境外国有资产的审计力度,推动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和境外国有资产审计制度。从这些年的审计情况看,一些暗箱操作、利益输送、以改革或“走出去”为名侵吞国家资产等腐败行为还屡有发生,有些还比较严重。通过审计,对于维护境内外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第四个方面是加强对国有重点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力度。重点揭示非法集资、地下钱庄,内外勾结骗取银行贷款、转移信贷资金,以及以创新产品、创新工具之名进行操纵市场、欺诈上市、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从公开曝光的情况来看,这些问题还时有发生,有个别地方还比较严重。通过审计,对维护金融市场安全,促进健全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第五个方面加大对资源环境保护的审计力度。重点揭示资源破坏、损毁、污染等问题,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资源环境保护责任审计纳入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范畴,并且加强对重点资源环境项目和资金的专项审计,促进绿色发展落到实处。

第六个方面是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是要揭示新常态下不愿为、不敢为、不会为的问题,深入分析为官不为、庸政懒政怠政行为的深层次原因,推动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促进主动作为、依法作为、有效作为。

三是坚持剖析规律、查找原因、推动治本。加强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和腐败案件发生规律的剖析,坚持查源头、查原因、查责任、查后果,推动建立完善制度,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我们每年对审计查出腐败问题的线索都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分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同时提出一些治本的对策和建议,促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对于审计署的工作,对于审计署党组的工作,对于审计工作怎么样深入推进,希望社会各界加强对我们的监督,提出更加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以使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些,更加有效地承担起主体责任,完成党和国家交给我们的任务,完成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刘书记的解读。今天刘书记围绕“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真正把‘全面从严’要求落到实处”这一主题,与我们各位网友展开深入的交流。非常感谢刘书记做客我们的“在线访谈”,也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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